諾德股份(600110)于12月27日發布公告稱,2023 年 7 月 24 日,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德股份”或“公司”)控股孫公司湖北諾德鋰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諾德鋰電”)在建工程的局部廠房發生火災事故。火災事故發生后,公司對外進行了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湖北黃石銅箔生產基地在建工程發生火災事故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3-049)。
2023 年 12 月 25 日,湖北諾德鋰電收到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鐵山區應急管理局送達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行政處罰告知書》(以下簡稱“行政處罰告知書”){(黃開鐵)應急告[2023]SG-05 號},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經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鐵山區應急管理局查明,2023 年 7 月 24 日湖北諾德鋰電在建的二號廠房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無人員傷亡。湖北諾德鋰電對本次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擬對湖北諾德鋰電作出處人民幣 1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火災事故發生后,公司召開事故現場警示教育會,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全面開展公司及子公司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及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大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公司將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本次事故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運行。
來源: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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