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常務會議日前審議并原則通過《“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并決定《規劃》經進一步修改后發布施行。同時,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表示,今年的環保專項行動要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
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
據了解,《規劃》著眼于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置保障,以及危險廢物從產生、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的監管能力,有效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指標,明確了主要任務,列出了重點工程,提出了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間,我國高度重視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污染防治法規體系基本形成,規范化利用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得到有力控制。但隨著我國危險廢物產生量持續增長,無害化利用處置保障能力不強、監管和技術支撐能力薄弱、無序利用處置現象嚴重等問題日益突出。
周生賢指出,為有效開展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實解決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有必要在總結近年來危險廢物防治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制《規劃》。
此外,會議經過討論,還原則通過廣州發展實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申請上市的環保核查意見。
嚴防重金屬污染
在環保部、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司法部、安監總局等國務院九部門聯合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周生賢指出,當前環境執法監管的任務更加繁重,難度繼續加大,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環境狀況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污染減排任務非常艱巨;損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比較突出;基層環保執法手段不全、力度不大,仍不能適應環保事業發展的新要求。
周生賢強調,各地要在鉛蓄電池整治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整治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等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企業,堅決遏制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勢頭,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一要以最嚴厲的措施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各地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公布轄區內所有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以及皮革鞣制、電鍍企業的名單及整治進展情況,更新鉛蓄電池企業整治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要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企業。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對于故意傾倒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要從嚴監管污染治理和污染減排重點企業。2012年6月底前各省級環保部門要會同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公布各類污水處理廠名單、處理水量、化學需氧量及氨氮排放情況和環境守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