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七宗罪: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環評審批和“三同時”執行成為“表面工程”,工業園區污染治理設施形同虛設,環境糾紛隱患突出,污染轉移現象嚴重,環境執法監管不力,土地資源浪費嚴重。
環評成了“必須且一定能通過,建設到什么程度就驗收到什么程度。”
污染“七宗罪”
原本被譽為各地經濟發展引擎的工業園區,部分成了藏污納垢的代名詞。
丑聞不斷,位于大連石化產業園區的PX項目,位于云南陸良縣西橋工業園區的鉻渣污染……提起這些,馬勇感慨萬千,他手里握著一份《關于我國部分工業園區環境問題的調查報告(下稱工業園區報告)》,集納了工業園區重大污染問題,為控污治理提供了珍貴的第一手資料。
他是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中心督察訴訟部部長,常年與“環境訪民”打交道。中華環保聯合會是環保部主管的非政府組織,活躍于民間。
盡管工業園區報告出自這個帶有官方色彩的組織,但是出臺近一年,反饋寥寥,各地污染事故頻發。
這份報告來自馬勇所在的法律中心接手的污染案件。他發覺,越來越多的案子直指工業園區,集中生產變成了集中排污。污染事件引發了眾多群體性事件:江蘇響水縣數萬人因污染謠言雪夜大逃亡;福建江陰工業集中區毒氣外泄導致強烈沖突,幾十名污染受害者被捕,等等。
中華環保聯合會覺得有必要摸清中國工業園區污染的真實狀況,在2010年3月到10月間,馬勇和他的同事調查了八個省的18個工業園區。
調查的結果僅水污染一項就令人驚心:調查樣本中有2個國家級、7個省級工業園區,都或緊鄰重點流域和飲用水源,或居于人口集中區,100%有水污染問題,78%的涉及大氣污染,17%存在固體廢棄物污染。13個工業園區涉嫌污水直排江湖。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省級以上開發區逾2000家,其中各類國家級開發區超過200家。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喬琦介紹,加上縣、市一級的各類工業園區、集中區和集聚區,這一數字接近7000家。
約7000家工業園區的污染現狀,從工業園區報告中可管窺一斑。
報告列舉了污染七宗罪: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環評審批和“三同時”執行成為“表面工程”,工業園區污染治理設施形同虛設,環境糾紛隱患突出,污染轉移現象嚴重,環境執法監管不力,土地資源浪費嚴重。
這七宗罪幾乎成為工業園區通病。
“縣市級的工業園區問題多多,省級以上的管理相對規范,但也少不了問題。”馬勇清楚記得,江西省樂平工業園區是江西30家重點工業園區之一,曾被評為省級先進工業園區和經濟指標綜合考評先進園區,建園長達七年之久,配套污水處理廠在中華環保聯合會調查期間還未投入正常使用。園內污水直排入鄱陽湖。
“可以想見,占七成的縣市工業園,情況不會更好。”作為中國生態工業園標準的主要制定者,喬琦曾去過不少地方調研,每每聽到一些園區管委會領導大談環保、無污染,她都“很反感,感覺是被欺騙了”。
手握第一手資料,中華環保聯合會力求有所作為。然而,在近一年時間里,馬勇感到很無力,“我們也有一些在政府部門任職的領導,批示了都沒用。”
污水處理廠成“過水廠”
在調研的18家工業園區中,具備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的共有13家,占70%以上。但在這13家中,污染治理設施或閑置不用或間歇運行,完全實現不了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污染治理設施儼然成為了應付檢查的表面工程。
中華環保聯合會的調查發現,工業園區環評審批中違法、越權現象比比皆是:本該由國家或省市審批的項目,被分解為小項目由縣審批;本該編制環評報告書的項目卻被簡化為報告表。甚至許多園區企業把環評審批文件當做“護身符”,敷衍執法檢查,而環評審批中規定的治污設施卻遲遲不能建設。
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縣金山工業園區便是典型案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園區一企業環境影響報告表寫明項目不產生廢水,而2010年6月22日,贛榆縣環保局卻以“生產廢水超標排放”對該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環評成了“必須且一定能通過”。按規定,工業園區污染防治措施要達到75%負荷才能驗收,實際上,“是建設到什么程度就驗收到什么程度。”馬勇說。
福建省福清市江陰工業集中區的環保“三同時”驗收早早通過,然而,時至2010年該園區運營八年后,污水處理廠還未投入正常運營,污水直排入鄰近海灘。工業園區索性與村委會達成協議,將灘涂徹底變成排污場。
污染企業還有一招,以試生產做擋箭牌。按規定,企業在最多一年的試生產階段,防污措施可不驗收。一些企業生產了七八年,卻一直處在試生產階段。馬勇揶揄這樣的企業“試生產的設備都老化了”。
北京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葉正芳直言目前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相當部分是“過水廠”。工業園區產品種類多,排放污水不均衡,水質、水量變化很大,而污水處理工藝大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加上混凝沉淀或過濾,“這是以不變應萬變,不可能具備處理復雜化工污水的能力”。
環境咨詢公司ERM中國區總裁謝輝發現,工業園區掛羊頭賣狗肉是常見現象,“說是電子工業園,其實化工、重金屬都進來”。據他了解,不少工業園區在工業污水中混入生活污水,“處理談不上,稀釋后至少濃度降低了”。
“過水廠”排放卻能達標,江蘇省連云港市響水縣一位環保執法人士道出其中奧秘:污水排放指標有幾十項,但真正被嚴格執行的,不過COD、氨氮等三四項,由于只能做常規處理,“最后可能也就COD能達標”。
“現階段國家的環保要求就是這樣。”上述人士表示,再加上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業交排污罰款遠比處理廢物合算。馬勇了解到,不少企業在做年度預算時,甚至早已把排污罰款納入其中,有些甚至揚言要把一年的罰款都提前交了,“這相當于罰款換排污權,違法變合法”。
“廢物最小化俱樂部”
謝輝和馬勇有個共識:行政的力量掣肘過于強大。
馬勇感慨環保執法不力之時,常勸污染受害者們盡量不要起訴。“案子往往三五年也不能了結,即便結案敗訴的可能性也很大”。更要命的是,一旦司法介入,行政力量則撒手不管,受害者可能兩頭無靠,案件多以調解告終,“這是在行政力量之外,為環境維權尋找縫隙”。
作為外資背景的環境咨詢公司,謝暉和ERM的客戶大多來自世界500強,卻鮮有地方政府和工業園區。“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站一般都屬于地方政府,很敏感,我們無法介入。”謝輝說。
環保部環評司巡視員牟廣豐更是坦承,現在環境問題不斷陷入應急狀態,其根源在于體制,當一套體制的每個環節都有問題時,如何指望最末端的污水處理廠和除塵裝備力挽狂瀾?
不久前,喬琦回訪天津泰達工業園,一個細節吸引了她。泰達是中國最早獲批的三家生態工業園之一,這個園區成立了“廢物最小化俱樂部”,試著把A公司的廢物變成B公司的原料。
一開始,企業家們興致不高。但管委會主任很積極,常往俱樂部跑。幾番下來,企業老板們也發現了不少商機,先是建立了園區內部的廢物交換網站,隨后又把廢物賣到了國外。
丹麥卡倫堡是這一模式的成功代表,早期是由當地幾家發電廠、煉油廠為了應對淡水短缺和能源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危機,自發形成廢水、廢氣交換共生體。這種交換在1989年被學術界發現并命名。
這是生態工業園的工作模式。截至目前,中國獲批的生態工業園區總計54個,不足全部工業園區的1%。被稱為“第三代”、代表工業園區理想模式的生態工業園,其準入的基本條件中,有“過去三年內沒有發生過重大污染事故和環境破壞事件”、“達標排放”等。
葉正芳有些不解,“這不是一個企業存在的基本要求嗎?”
喬琦剛剛參加完國家“典型工業園區環境風險評估與環境監管技術研究”項目評審,可能將開始改變中國工業園環境風險估計嚴重不足、缺本底調查和基本數據的殘酷現實。
“最好的和最壞的都在中國。”喬琦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