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了 《“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了12個方面、50條政策措施。
根據《方案》,到2015年,全國萬元GDP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
據了解,“十一五”期間我國實現了單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標,其中2010年單位GDP能耗下降了4.01%。
《方案》還將節能減排目標分解到了各地區,例如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將下降18%;北京、河北、遼寧、山東下降17%等。
記者了解到,廣東省早些時候提出,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在2010年基礎上下降20%,比《方案》要求的18%高出兩個百分點。
《方案》指出,要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基礎上發展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發展核電,加快發展天然氣,因地制宜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關于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方案》提出,將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將實行懲罰性電價。各地可在國家規定基礎上,按程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
關于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方案》特別提出,要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轉入。
據了解,目前工信部、國家能源局正研究制定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擬將淘汰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區。